现在财务监察部的申请流程
申请人→办事处经理→卖场经理→分公司经理→片区经理→销售副总→财务部→分公司
问题:
1.销售副总审批量大,现在几个老总都是配备了文员来做审批,这个有必要么。
2.处于人际问题,财务部能将老总审批过的东西推翻么?是给面子还是按公司制度办事不给?
3.这样的流程是否符合一般的审批原理和控制理论?
现在我想改变这个程序:
申请人→办事处经理→卖场经理→分公司经理→财务部→片区经理→销售副总→财务部→分公司
这样的好处:
1.让财务在前端起到监督的作用,将不合格的费用申请打回去,给老总减少数量的压力。
2.解决以前的“面子”问题。使财务对分公司的监督起到震慑作用。
请给位给点意见,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