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否为同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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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别:会计员

    发表于:2019-04-13 15:40:52

    公司情况如下:


    现有广州公司A, 高新企业, 拥有全资子公司B,也是高新企业。

    现因业务拆分原因,拟新成立广州公司C, 股东结构同A,

    然后 C收购B公司全部股权。


    现有广州A公司股权结构:1, 国有法人股1 14%

    2,民企法人股 56%

    3,合伙人法人股(员工持股平台)5%2016年才新增)

    4,自然人股东 25%



    B公司情况:

    2008年在佛山成立,成立时与广州A公司同股权结构。只是在当时没有合伙人法人股。开始各股东按比例共投入股本300万,购买了土地,建了厂房。于2016年广州A公司因准备上新三板需股改,则将B公司的股权按当时的股权结构同比例置换给广州A公司,同时成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当时B的账面净资产500万,评估价1500万。在BA置换时认定为同一控制,A按账面资产作为投资额,不确认投资收入,未交企业所得税。

    B公司地税局,则以评估价作为转认价计算缴纳了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后争取到优惠政策,五年交清。


    问题:

    1,C公司收购B公司的行为是否为同一控制,可否适用特殊处理办法?

    2,若不是,涉及的税有哪些?怎样操作税费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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