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本人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一个问题,年底结账的时候发现某一个同事有借款,但是没有发票回来报销。于是财务人员找到这个同事要求他及时提供发票报销平账。但是此人一口咬定已经给了财务,是财务弄丢了。财务说这种事情不可能出现,是该同事根本没有交到财务。目前财务和这个同事各执一词都说自己无责任。对于这样的问题该如何更好的解决?目前我想到的办法就是财务部放一个记录本和一个收取资料篮子,每个人来交给财务的单据都在记录本上记录好日期、所交单据名称及号码、金额并签好自己的名字。财务负责当日检查记录单并核对所交的资料是否和记录单一致,如果不一致当天就要找来当事人当天确认,当天不确认的由财务部负责。当天确认确实没有的由所交资料人负责,并在资料交接区有监控摄像头进行辅助确认。不知道这样做好不好,或者各位老师有更简便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