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房开企业 ,采购价格一般由无税价+税点。业务人员说营改增后,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除因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的限定外,供应商的选择一般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对企业比较有利。原因是小规模的税率低,房开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其他就是为了买税点抵扣。从这个角度考虑,都是交税,要不就房地产公司多交增值税,要不就将税点给供应商,由供应商交。房企多交增值税而产生的附加税费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都是资金的流出,只是流出的对象不同而已。:L
我听着也是有道理,我是增值税小白,求助各位大咖们,能否指点指点?:handsh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