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扰各位,有些问题想要请教一下,
我公司从事眼镜零售,在外省市有分公司,我是总公司会计,所有公司账务都是我来处理,我们用的软件是SAP,总分公司为一个利润中心组,在一个公司代码下,每个分公司报表都是以他的利润中心来区分,现在有两个问题很困惑
一是关于发票的问题,现在的状况有:一张发票涉及到好几家分公司的费用,有些分公司和商场签约主体是总公司,租金物业等发票开给总公司,因为想要尽量保持每家公司损益的真实,我会按真实发生额分别记到每家公司,这样导致发票的抬头和费用承担的公司不一致,涉及到专用发票的,进项税也只能抵扣在其中一家公司,导致费用承担和进项税抵扣的公司不一致,请问这样操作,之后会有什么麻烦么?
二就是资金记账方面的问题,外省市分公司虽然都有开立账户,但是我在记账的时候收付款均没有分开利润中心记,只是统一记在了总部利润中心,平时各账户资金的实际收付只是出纳操作,我的会计账只能体现总分公司货币资金的总额,这样合理么?或是怎么处理会更好一些?
希望给为前辈给点拨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