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背景:A厂全部资产转移到B厂变成了B厂的一个部门,但由于A厂特殊原因,仍需保留资产及做帐务处理。不能在短时期内将资产卖给B厂。
问题所在:资产若在原A厂帐上的话,则不能开票给B厂入帐处理。但实际B厂有使用此资产,如此,则不符配比原则。
目标:将B厂的费用核算准确。收入费用配比。
相关者及利益点:A,B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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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设计方案:
方案一: A厂帐上不变,各收入及人工工资仍在公司反应,相当于只是工作地点变了,其他一概不变。所有的开支由MJ厂出,实际在搬厂后产生的费用由B厂承担,挂往来借支,事后购销资产时冲抵。
此方案注明哪些费用是ZP应承担的,要分得出。
优点:双方通过往来处理,只是作流水帐清理,较直观,简单
缺点:容易计漏,
方案二: 将资产清单作暂估购进未付款处理,(发票未到)。购买方直接入固定资金帐,计提折旧。发生的人工费用及相关的费用当做是从A厂购买人工,由A厂开具服务发票付款。A为一般纳税人,若开具现代服务,重新核定税种等。由B厂支付税点。
优点:核算直观,符合权责发生制。
缺点:需先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