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个法人股东准备无偿给我公司1千万做项目运营支持资金,不改变原有的股权比例,现遇到如下问题:
一:会计核算方面:
1.收到款项后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这个老师已确定没有问题),但是税法上要求在汇算清缴时把这算成“接受捐赠”处理纳税调增,可是我公司是微盈利状态,这样纳税调增的话会缴纳1000*25%=250万元税哦。
2.收款款项计入实收资本。但是需要去工商办理章程修正(同行业人士出的方案,这样就可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方案我的疑问就是当股权不变更时这个能入实收资本吗?股权不变更工商能办理章程修正吗? 税务稽查后会让补交税额吗?
二:签订协议注意事项
在签订款项支付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呢?怎么筹划协议能让企业不缴纳或者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疑问:各位高人遇到此类问题时如何处理的,在会计核算上、税法上以及在事前的协议上如何筹划的。还请高人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