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上海沙龙民企的六大难题引起的股权结构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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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别:会计员

    发表于:2014-03-11 15:59:33

          想起以前一个自己呆过的企业的老板设置了几个公司,增资的时候以自然人股东的名义像一个公司借款,来给另一个公司增资,这样其他应收会有很大的金额挂账,年底还不回来的话还有交个人所得税的风险,老板急于关掉这个公司,可这个挂账的其他应收却迟迟解决不了。

           听了王老师的思路,我现在到有一个解决的办法了,老板先成立一个空头公司,然后以往来的形式把款划到这个新公司,假设新公司为A1公司。然后A1公司把款借给老板,然后还掉原来借出的款项,原来的公司就可以正常注销关闭了,现在问题转到A1公司和老板这里了,老板刚给一个公司注资,可以以股权变更形势把老板欠公司的其他应收还掉。这样问题就解决了,后期可以把股权全部变更到这家公司名下,因为居民法人之间的利润分配不需要再交所得税,节省了20%的个人所得税,也为以后的资金周转开了方便之门,分配给老板的资金如果需要在投入经营,可以以自然人借款的方式,签订合同投入需要资金的公司,利息所得老板要到税务局**发票,缴纳5%的营业税,20%的利息所得税。这部分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清缴的时候睡前扣除,这部分利息可以少交25%的企业所得税,综合算起来对于老板这个投资者只需要交25%的税金就够了,老板所获得的利润避免了重复缴税(20%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乍看起来可行,不知道各位高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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