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2]年39号文件 中复出口业务税金按什么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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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别:会计员

    发表于:2013-01-05 16:33:25

    财税[2012]年39号文件 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若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成本的,相应的税额应转回进项税额。 (1)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主营业务成本×(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生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均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当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大于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时,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 我公司有手册进口,出口业务有手册复出口、手册深加工,上面补税是说复出口业务的,上面这段话中,出口货物离岸价、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大家如何理解?对应的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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