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劳务发生地,中国企业需要对方提供服务。

按此逻辑,支付给外国单位的服务费,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支付外国个人的服务费,如果完全发生在境外,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但是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如果来源于中国境内,劳务发生地在中国境内,就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及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