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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最新规定:社保、公积金必须同时缴纳!

    大家都知道,社保是强制要求缴纳的,但是你知道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吗?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公司给员工购买社保,但是却没有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其实这是违法的。


    01、官方明确社保、公积金必须同时缴纳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将受到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补缴社会保险费还要承担滞纳金,劳动者也可能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其实住房公积金也是强制缴纳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不难看出,跟社保缴纳的时间一样,企业录用员工,应该自员工录用之日起30日办理缴存登记,这是强制规定。


    如果企业没有及时为原告缴纳公积金,企业也会面临面临补缴和被处罚的风险。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各地有相关的政策规定,这里简单列举几个地区给大家看看地区间的政策:


    一、北京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上海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少缴或者多缴。


    三、浙江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单位和职工均有按照本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并享有本条例规定的权利。


    所以,不管是综合地方还是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跟社保都是强制缴纳的,并且都要求在企业录用职工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


    02、劳动争议案件高发 五险一金合规处理成为工作难点


    其实在日常处理五险一金相关事务时,总有一个固有思维,比如:


    • 可以只给员工交社保,不交公积金;

    • 员工15号之前离职可以不缴存当月五险一金;

    • .....


    但这些固有思维很有可能会导致公司陷入劳动争议中,根据人社部《202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高达316.2万件。


    通过上述数据,我们不难看出,越来越多的员工比财务还懂法。随着劳动法知识的科普,如果还不懂劳动法或者对劳动法一知半解,往往最后都要让企业买单,付出各类赔偿。

    坛主z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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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0-12
  • 集团公司员工调到子公司,住房公积金仍在集团,税务、会计上如何处理

    我集团公司是生产型的有自营出口权的一般纳税人,民营企业(由原生产企业变更为集团公司、没有汇总纳税、独立核算),因设立几个独立核算的子公司(集团占90%、集团股东老婆占10%股份)。因工作需要,把老板的亲信调到子公司(独立核算的公司)担任各部门负责人,以后这些人属于子公司员工,不再是集团公司员工。这些人在原集团公司有住房公积金,生产企业,只有不到20人有住房公积金,且这些人是老板亲威、亲信等自已人。住房公积金公司部分直接记入管理费用,个人部分在工资中扣除(在计算个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部门直接在我公司银行扣取,只有一张银行扣款单,注明公司部份=几人*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几个*住房公积金。

    子公司属于房地产、贸易等商业公司,如果独立去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全体员工都要有的,老板不舍得,所以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如果把因工作调动的员工住房公积转过去,那子公司必须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全体员工都要有的,所以社保由集团转到子公司,住房公积金没有转过去。

    请问下:

    1、住房公积金没有转过去,那集团公司在帐务处理上对这些人的公司部分、个人部分,应挂其他应收款,子公司能否凭集团银行扣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单据、几人有住房公积金的公司部分直接列支管理费用?

    2、如果公司部分集团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存在什么样的税务风险?

    3、如何操作最为合理?(前提是这些人住房公积金保留在集团名下,因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政府部门要求,我集团公司必须要有住房公积金的)

    坛主kgddn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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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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