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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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别:财务实战专家

    发表于:2009-05-14 08:41:00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6日     文章来源 : 国资委产权管理局 

      为统一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京、津、沪、渝4地国资委和产权交易机构研究并拟定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09年3月16日至3月27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
      
      邮政编码:100053
      
      传真:(010)63192719
      
      电子邮件:zhaoliang@sasac.gov.cn
      
      附件:《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征求意见稿)》

      进入》》网上意见征集

                                 国资委产权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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